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镇“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评比及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0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未知

奔牛中心小学  奔牛实验小学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龄满三年。

  2、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执行教育科研常规。

  3、近三年每学年至少上过一堂质量较高的课题组公开课。

  4、参与各项课题研究活动,在课题组内能发挥积极作用。

  5、近三年有3篇跟课题研究有关的文章(方案、报告、总结、案例、教案、感受等)在镇级以上刊物刊登,或在镇级以上征文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6、每学期必须有一份质量较高的课题总结或课题论文。

 (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符合“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全部条件。

  2、实小教师近三年至少上过一次片级以上公开课。完小教师近三年至少上过一次镇级以上公开课。

  3、近三年有3篇跟课题研究有关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区级以上征文二等奖以上。

二、评比办法:

1、个人申请。申请者对照条件自我评价,6 6日前到教科室报名,领申报表,69 日前提交个人小结和申报材料。

  2、校长室、教科室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三、奖励办法:

  每年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附:已获得“教坛新秀”和武进区以上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在本评选范围内。已获得“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称号的只能申报“教坛新秀”。

                                                    奔牛实小教科室

奔牛镇小教工会

20066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58号 电话:0519-83211439 83211214 83217635 邮箱:czbnsyxx@163.com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