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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暑期休养活动意见
发布时间:2007-06-2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丰富教职工暑期生活,愉悦身心,并能不断提升素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对全镇小教系统教职工2007年暑期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时间:2007年暑期。

二、活动对象:全镇小教系统在职正式教职工。

三、活动形式:教职工自主活动,学校不作任何形式的统一安排。

四、活动经费:

1.经费总额最高限度为1500元,行政、工会、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2.教职工自主活动后,凭有关休养活动的正式票据报销。报销方式为:个人费用总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个人费用总额在500-1000元的,按实报销;个人费用总额不足500元的无需报销,发放500元。

3.如教职工本人暑期未开展休养活动,则享受工会的500元休养补贴。

五、其他:经费处理时间为20079月。

 

奔牛实验小学
                                     奔牛中心小学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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