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美丽故事”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
发文单位:教育工会 发文日期:2008年2月3日 |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武教工〔2008〕04号
关于开展“我的美丽故事”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热情,弘扬女教职工高尚的师德修养,展示新时期女教职工风采,经研究,决定于“三八”节期间,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我的美丽故事”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女教职工。 二、征文时间: 2007年1月25日至2007年2月29日。 三、征文要求: 1、征文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叙事”的形式讲述自己在关爱学生、教育教学以及生活方面的生动、美丽的故事。内容要真实感人、有新意,要言之有物;题目自拟,字数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参赛文章打印稿一律用A4纸,并在文章题目下写明学校全称、姓名。 2、征文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使用网络文章,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各校、各基层工会要在女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发动,确保活动参与的广泛性。各校、各基层工会在自行组织评比的基础上按女教职工数的5%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区比赛。推荐作品于3月1前交至区教育工会,过期不候。 四、评比表彰: 本次征文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将择优在“三八”期间进行“我的美丽故事”演讲比赛。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五、演讲比赛的具体要求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8年1月25日
主题词:女教职工 征文 比赛 通知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