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实验小学 奔牛中心小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体要求
一、时 间 安 排:
1、11月15日前结束《标准》测试工作。
2、11月20日前完成数据统计工作,并报中心校。(同时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3、11月30日前,全镇汇总上报区教委。
二、各年级项目设置:
一、二年级测:⑴身高标准体重(20%) (身高、体重)
⑵坐位体前屈(40%)
⑶跳绳(40%)
三、四年级测:⑴身高标准体重(20%) (身高、体重)
⑵仰卧起坐(40%)
⑶立定跳远(40%)
五、六年级测:⑴身高标准体重(10%) (身高、体重)
⑵肺活量体重指数(20%) (肺活量)
⑶400m(30%)
⑷投掷实心球(20%)
⑸50m跑(20%)
三、注意事项:
1、等级标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400米不及格者《标准》总分最高记为59分。体育课无故缺席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10者,《标准》成绩最高记为不及格。学生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3、《标准》成绩每学年登记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标准登记卡》。毕业时《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与其他学年平均得分的各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学年度予以补测一次。
4、因病或残疾的学生不参加本《标准》测试,但必须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
5、各校要严格执行《标准》,用3年时间使90%以上的身体正常学生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相当部分学生达到优秀等级,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附:
2、测试数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