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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第四批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4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关于做好第四批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参照《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常教人〔200315号)、《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常教人〔200316号),为认真做好第四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一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调外地、调出系统、因病或其它原因未参加考核的请在“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已被评为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今年须参加第一年度本层次考核,第二年度开始参加市第八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段

20084月至20096月。

三、考核办法

由所在学校对照常教人〔200315号、1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第四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履行职责的述职,并把履行职责的情况采用一定方式在校园内公示。

四、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各校于911日(周五)一天内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上报《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u盘及纸质材料一份)和《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纸质材料一份),过时不侯。

3.各学校要将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支撑材料按顺序简装成册,由学校统一存放,复印件应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以备抽查。

各校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好相关考核责任人,督促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核拨教科研奖励津贴,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停发其当年津贴,并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 1、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2、武进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

3、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

4、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724

 

  附件一: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二: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三: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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