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bnpm

各完小、各级组:

    为了表彰、奖励在本学年度校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通过研究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根据《学校管理制度汇编》中《“教科研先进个人”年度评比及奖励办法》的要求,特举行此评比活动。

    具体评选条件及办法如下,请有关教师积极参加,下载申报表并填写,连同发表或获奖论文的证明材料一并在71日前交教科室。

       

 

 

奔牛实小教科室

2008-6-17

 

 教科研先进个人”年度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教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参与、推进学校的课程改革,在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过程中能够发挥积极分子的作用。

3、课堂教学水平较高,在公开课或随堂听课中,课堂教学评价等第达“良好”以上。

4、本年度中所带班级的学生或辅导过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有提高,并受到学生与家长的好评。

5本年度中,能独立主持或参与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效。(课题组长参评,则所在课题组本年度曾被评为“优秀课题组”或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好评;课题组员参评,则本年度上过课题研究课并受到好评)。

6、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本年度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并且至少有1篇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开展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市二等奖、省三等奖)。

7、学校参与教科研工作的中层干部参评年度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认真做好学校教科研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带领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学校在教科研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或学校有关区级以上课题成功结题(或在教科研成果中获奖)。

2)本年度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并且至少有一篇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开展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

二、评比办法

1、个人申请。申请者对照条件自我评价,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申报表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的证明材料。

2、校长室、教科室组织人员逐条对照,进行全面考核。

3、每年度评比一次。

三、奖励办法:

1、在当年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教科研先进个人”不与当年的镇“教坛新秀”、“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重复。

 

              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58号 电话:0519-83211439 83211214 83217635 邮箱:czbnsyxx@163.com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