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小、各级组 :
2009年,我市1.5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了首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各级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对弘扬汉字文化、促进书写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苏教办语〔201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镇小学生参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立足提高汉字书写的规范意识和审美品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市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成果,营造热爱传统、知行合一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和文化性相统一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
全镇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比赛共设2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
四、参赛作品及要求
1.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等6类书体。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小学组可使用铅笔。
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2.作品规格。软笔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格式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
各地、各校比赛自备纸张,格式自定。
3.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的评奖资格。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五、组织实施
1.初赛。由各级组、各完小组织。各级组、各完小要广泛发动,通过开设汉字书写讲座、组织参赛者现场书写比赛等活动,以赛促练,形成氛围。
2.复赛。由教导处、德育处、美术组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区级决赛。
请各级组、各完小于6月4日前向教导处以电子邮件报送《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加学生情况汇总表》(上交到网络硬盘----公共共享-----目录------教导处-----“规范汉字比赛”\“规范汉字比赛(完小)”:此表统计人数为各完小、各级组此次比赛的参加人数),联系人:曹伟芳,电话:15961118822,并于6月16日前将选出的优秀作品送德育处,联系人:张静芳;联系电话:13616115328。
各完小、各级组选送作品,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1)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
教导处、 德育处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