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教师(含各完小)认真对照武教电(2006)16号有关条件,积极申报,请在12月27日前填写报名表,交现代教育技术处,并认真准备材料,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一、评选对象
组织、参与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有关人员,以教师为主。近两年在区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已获“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理论和技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参加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新课程标准,成果较显著。
4、勤奋工作,勇于开拓,从事现代教育技术工作2年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附申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