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帮困互济”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章程》,2008年对特殊困难的教职工补助工作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遭受意外灾害,造成本人严重伤害或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2、本人患癌症(含白血病)或肾移植或由疾病引起的截瘫或腹水型肝硬化或由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严重尿毒症及其它严重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260元)的;
4、其它特急特需救济帮助的。
二、补助办法:
凡符合帮困条件的会员,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严重疾病须附武进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所在基层工会审核同意后,填写《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附后)。由区教育工会核实后,根据困难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希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2008年“帮困互济会”工作,在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做好调查核实,于12月20日前把《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及有关材料送交区教育工会,过期不候。
附: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8年12月2日
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
职工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
单位 |
|
住址 |
| ||||||||||||||||
身体状况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所在单位 |
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月总收入 |
|
月人均收入 |
| ||||||||||||||||
家庭特殊困 难 |
原因 |
1、家庭人均收入低;2、遭受意外灾害:3、患严重疾病;4、其他 | |||||||||||||||||
情况简述 |
| ||||||||||||||||||
基层工会意见
年 月 日 |
区教育工会意见
年 月 日 | ||||||||||||||||||
2008年12月
注:此表于12月20日前报区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