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市教育局团工委:
为加强少先队中队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加少先队工作的活力,更好地服务广大少年儿童快乐成长,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命名一批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中队的一般条件: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集体好。
2、具备“特色中队”的鲜明特点:(1)突出自主。在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的引导下,少先队员能自主开展中队活动的集体;(2)突出特色。中队不仅名称别具一格、事迹需更具鲜明特色,有推广价值;(3)突出创造。要体现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二、评选时间 2008年11月—12月
三、评选程序
1、推报阶段(2008年11月3日—11月12日)
各有关学校对照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由所属市(区)团委进行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推荐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考评阶段(2008年11月13日—11月25日)
组委会对常州市“特色中队”申报进行初评后,产生20支特色中队入围入选,组委会对入围入选中队负责人(中队长)通过现场阐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0支常州市少先队“五星级特色中队”。
3、命名阶段(2008年11月26日—12月10日)
对通过考评的“特色中队”命名为常州市少先队“五星级特色中队”、常州市少先队“四星级特色中队”、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
四、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成立评审组委会,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市少工委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
2、各辖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在推荐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集体应具有代表性(名额分配见附件1)。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4、各相关单位务必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1月12日前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联系人:钱小锋;联系电话:0519—85683637;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A座1416室;邮编:213022)
5、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事迹材料一式2份,用A4纸(小3号仿宋字体,段落单倍行距)统一打印,电子版发至cztsw2005@{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3)事迹材料应围绕少先队中队文化建设,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成果的证书复印件应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4)以上全部材料以各辖市(区)少工委、市教育局团工委为单位,统一报送。
附件:1.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少先队“特色中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