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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高伟明
各完小:
      为做好2010—201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因上级文件通知晚,上报时间急。特发紧急通知:
1、          各校申请5名,五兴可10名。
2、须填写申请表。  须上报统计表。下载文件看下面红字
3、今天下午5点前将电子材料与敲好章的纸质材料送至德育处。电子文件也可发邮件:gwm@{域名已经过期},或放在网络硬盘。请发短信:高伟明 13616115228 张静芳 13616115328
德育处
2010年10月25日

 

附区教育通知主要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2010—2011学年合并上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由学校按规定审核,在不超过寄宿生资助标准的情况下酌情确定其补助金额。
三、各校补助总金额控制在全年生均10元(各校学生数*10元)的额度以内。
四、以前年度申请的老生原则上不变,新生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时附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和学校审核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五、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表于2010年10月26日前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1103室,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邮wz680706@{域名已经过期})
六、资助经费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发放。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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