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账号: 密码:
    成果展示
      最新更新
      明星学生
      名师风采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专题网站>>春芽少年宫>>制度&职责>>“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外聘教师暂行规定
    “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外聘教师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2-07-2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周浩云

     

    “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外聘教师暂行规定
     
    “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到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活动场所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给,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少年宫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58号 电话:0519-83211439 83211214 83217635 邮箱:czbnsyxx@163.com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