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级组、五兴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提倡节约用水,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增强节水爱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按照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团市委《关于开展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常教办〔2017〕5号)和区教育文体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全体师生中开展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生命之水”主题书法比赛:(六年级 负责人:王娟琴)
书法作品要求:(1)内容应围绕“生命之水”主题书写,健康向上,有内涵,充分体现青少年学生应有的特色与精神面貌,展现对水的热爱之情;(2)每幅作品字数不限;(3)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纸张种类不限,硬软笔书法作品均可。硬笔书法纸张大小为A4纸(尺寸:21cm×28.5cm);软笔书法纸张大小为四尺(69cm×138cm)以内;(4)各班精选不超过5幅作品,每幅作品后注明作者相关信息(见附件)。
2.“生命之水”主题摄影比赛:(五年级 负责人:张静芳)
摄影作品要求:(1)紧扣主题,真实生动,具有较为深刻的寓意和鲜明的时代气息;(2)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3)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作品统一冲印为7寸,不装裱(组照请统一贴在A4卡纸上),不退稿,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或底片;(4)各班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精选不超过5件(组)作品上交组委会。参赛作品若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的一切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生命之水”主题绘画比赛:(三、四年级 负责人:顾澈、史云芳、史建国)
绘画作品要求:绘画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通过绘画,提高公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尺寸:54CM×38CM)。
各班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组委会报送不超过5幅绘画作品。
4.“生命之水”诗词创作比赛:(五年级 负责人:沈美萍)
诗词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以宣传爱水护水节水为主,充分展示水与生命的密切联系。(2)参赛作品需以诗词的形式呈现,具体体裁不限。现代诗不超过30行,散文诗不超过300字。(3)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参加过类似比赛的作品不能参与评比。(4)作品规格一律为16开纸,4号字,宋体,并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等。(5)参赛作品需同时报送文字本和电子版。
二、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要利用各种阵地深入开展水文化、水知识、水情宣传教育活动。
2.所有上交作品填写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1),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3.各负责人最终收齐及评选结束日期为5月12日,学校将各项精选五件作品上交区教育文体局。
“春芽”乡村学校少年宫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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