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第三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工程,增强学校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第三届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方案评选活动(今后的优秀项目成果评选,原则上在优秀项目中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独立建制以上学校。
二、活动内容
1.项目方案设计。由学校根据第三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选择项目进行设计和论证。
2.项目方案申报。各校在初步筛选、审核的基础上,择优报1—3个重点项目方案参评。
3.项目方案评审。由局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4.领导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优秀项目方案一、二、三等奖。
5.交流。活动结束后,将采用各种形式进行交流。
三、参评项目方案要求
1.参评项目方案要突出“创意设计”、“实施过程”、“取得成效”,符合主流的现代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体现现代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及效益性。
2.参评项目方案可以围绕“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某一个方面工作进行选择和设计,但不是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而是着重在某一项目上有所突破、有所创造、有所实践的方案设计。参评项目方案是学校发展规划期内准备实践改革创新的方案。领域可重点围绕教师发展、课程建设与实施、学校管理、文化建设、学生发展、家校合作等改革重点进行探索。
3.参评项目方案应包括:活动背景,活动主题与目标(创意点与理论依据);活动内容设计;活动步骤与操作要点;必要的工具;时间安排与负责人;效果与评估。
4.时间安排:(1)3月上旬,学习动员。
(2)3月中旬至月底,学校进行项目设计和论证。
(3)4月底前,选择项目设计方案以学校名义上报。参评项目方案文本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每篇参评项目方案只需交电子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zdfz@{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6312681,联系人:郑国强。
(4)5月由局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5)6月下旬局领导研究决定获奖名单。
(6)8月召开表彰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