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学生电子学籍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临近期末,区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即将开放,各班主任要及时上传学生的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保证电子学籍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结合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现就对上传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工作作如下要求:
1、 认真核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发现信息错误或漏填,要补充完整。
学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包含: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来源(填“流动”或“非流动”)、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实际住址、照片等。
2、 学生学习成绩填写要规范,导入学生的各科成绩后必须再认真核对一遍,防止导入错误或漏掉。在导入成绩时,严禁擅自改动本学期以前的成绩。
3、 评语、奖惩栏的填写要完整。学生评语导入后要核对是否正确,要与素质发展报告书一致,避免张冠李戴。奖惩栏内所填的各项内容要注明日期。
4、 补充两项内容:所有学生要添加“入队日期”;中途转到我校的学生,要在学生综合信息的“简历”栏中写清以前在何校就读(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到六年级毕业时再填写)。另外“班队职务”(是空白字段)不要填写。
课程中心将会在学期结束后组织对各班的电子学籍信息进行检查,请老师们按时完成上传工作。
课程中心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