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关于课堂常规巡视中教师课堂评价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03-0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行政组

 

关于课堂常规巡视中教师课堂评价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商量本学期将把课堂常规巡视情况与教师课堂能力考核挂钩,具体评价标准为:课堂上教师能有效组织教学,学生学习认真得满分(20分)。教师、学生课堂表现一般得1618分;教师不认真组织教学,学生学习兴趣较差,纪律松散得15分以下;教师上课迟到、挤占其他学科时间、不认真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下课严重拖堂、学生到专用教室或操场上课整队时间过长影响教学时间的均得15分以下;私自调课得0分;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得0分;希老师们能为学生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
  
课程中心
201334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58号 电话:0519-83211439 83211214 83217635 邮箱:czbnsyxx@163.com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