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堂常规巡视中教师课堂评价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商量本学期将把课堂常规巡视情况与教师课堂能力考核挂钩,具体评价标准为:课堂上教师能有效组织教学,学生学习认真得满分(20分)。教师、学生课堂表现一般得16—18分;教师不认真组织教学,学生学习兴趣较差,纪律松散得15分以下;教师上课迟到、挤占其他学科时间、不认真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下课严重拖堂、学生到专用教室或操场上课整队时间过长影响教学时间的均得15分以下;私自调课得0分;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得0分;希老师们能为学生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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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