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核查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常教体〔2013〕1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常高校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可利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统一进行测试,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测试工作。
三、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见附件“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学生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等项目的测试,可以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四、测试规则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
五、数据上报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务必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域名已经过期})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教育部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66165330。
2.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六、数据核查
1.各辖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校上报数据审核工作。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可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局可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各校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教育部将于2013年11月1日至30日,按每省(区、市)从小学一年级至大学本科四年级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并将对抽测的数据进行公布。在此基础上根据复核结果重新修订《标准》。
七、结果公布
1.各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公示所辖中小学测试结果,市教育局要公示全市学生测试结果,及小学、初一、高三学生体质抽测排名。
3.依据教育部对我省随机抽查、复核反馈结果,结合各辖市、区、各高校测试数据上报、核查情况,市教育局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管理
1.全市各级各类要充分认识《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将《标准》测试作为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来源,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将测试与体育课教学结合起来,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与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结合起来,与“体育、艺术2+1”活动结合起来,与学生体检结合起来,激励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的体质健康。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在认真开展体育活动、全面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测试数据的整理、录入和上传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标准》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确保上报率达100%。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安全。
4.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全面部署本地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本地学校测试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5.各辖市、区在开展《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前,应及时组织专业培训,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使他们熟悉《标准》的内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使《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6.各辖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
7.各辖市、区教育局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在数据上报前,应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核查数据库中本地应测试学校情况,并与7月20日之前体卫艺处联系,将不在测试范围的学校名单等从数据库中删除,使数据库中的学校名单与各地法定统计的情况一致。
2.请各辖市、区教育局将本地2013年《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部署推进、测试人员培训、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等,于8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华汉林,电话:85681360,邮箱:23224265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2. 2013年体测项目视力测试方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可利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统一进行测试,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测试工作。
三、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见附件“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学生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等项目的测试,可以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四、测试规则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
五、数据上报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务必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域名已经过期})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教育部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66165330。
2.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六、数据核查
1.各辖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校上报数据审核工作。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可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局可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各校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教育部将于2013年11月1日至30日,按每省(区、市)从小学一年级至大学本科四年级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并将对抽测的数据进行公布。在此基础上根据复核结果重新修订《标准》。
七、结果公布
1.各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公示所辖中小学测试结果,市教育局要公示全市学生测试结果,及小学、初一、高三学生体质抽测排名。
3.依据教育部对我省随机抽查、复核反馈结果,结合各辖市、区、各高校测试数据上报、核查情况,市教育局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管理
1.全市各级各类要充分认识《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将《标准》测试作为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来源,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将测试与体育课教学结合起来,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与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结合起来,与“体育、艺术2+1”活动结合起来,与学生体检结合起来,激励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的体质健康。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在认真开展体育活动、全面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测试数据的整理、录入和上传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标准》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确保上报率达100%。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安全。
4.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全面部署本地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本地学校测试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5.各辖市、区在开展《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前,应及时组织专业培训,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使他们熟悉《标准》的内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使《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6.各辖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
7.各辖市、区教育局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在数据上报前,应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核查数据库中本地应测试学校情况,并与7月20日之前体卫艺处联系,将不在测试范围的学校名单等从数据库中删除,使数据库中的学校名单与各地法定统计的情况一致。
2.请各辖市、区教育局将本地2013年《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部署推进、测试人员培训、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等,于8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华汉林,电话:85681360,邮箱:23224265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2. 2013年体测项目视力测试方法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学生 体质健康 数据报送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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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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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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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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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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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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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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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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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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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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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生、女生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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