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广泛建立“善行义举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加强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各校广泛建立“善行义举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通过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大力宣传身边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格,营造尊先进、学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持续打造“常人尚德”工作品牌,为我区全力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设置要求
(一)设置单位
在区文明办及教育局的指导下,城区各校必须设立善行义举榜(其他学校建议设立),宣扬好人好事,展示善行义举。
(二)主要内容
上榜内容为各校推举的好人好事,也可以部分选用由区文明办提供的“武进好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着重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通常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仁、义、诚、敬、孝)五个类别立榜。善行义举榜要统一样式(见附件1),在榜的显要位置制作“**(学校名称)善行义举榜”,下面落款榜单更新时间。
(三)推选程序
1. 推荐。各校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个人自荐、师生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推举出上榜候选人。
2. 评议。成立以党员干部代表、教师学生代表为主体的“道德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建议上榜名单。
3. 上榜。立榜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上榜名单及事迹,并予以张榜公布。
4. 网上展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开展情况,向区主要网站设立的“身边好人—善行义举榜”网上平台集中推荐、展示上榜人名单和事迹。
(四)时间要求
“善行义举榜”上榜人员及事迹每季度评选一次,通常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公布。
(五)表彰方式
立榜学校向上榜人发放纪念证书,设立善行义举档案,并将上榜人名单和事迹记入档案。
同时,各设榜学校在上榜人员中认真遴选,将事迹突出者及时报区教育局或区文明办,参与“身边好人”和其他各类先进典型的推选活动。
(六)管理维护
“善行义举榜”应设在学校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位置醒目,设计要大方、庄严,大小、材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由各建榜单位自行承担建榜费用。要由专人管理好、维护好,定期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并保持整洁卫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任务,设立善行义举榜也是今年文明城市总评的重要指标。各校要把建立善行义举榜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细化工作标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格局。
2、抓好建榜工作。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按照设计的统一样式,抓紧推进善行义举榜的建设工作,力争在11月上旬前建设完成(城区各校必须设立善行义举榜,其他学校建议设立),11月上旬,区文明办将把善行义举榜建设的情况,作为四季度文明程度测评的重点内容加以考核。各校要将建榜工作和身边典型选树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善行义举榜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建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广泛发动群众。道德建设主体是群众,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才能落到实处。要深入发动群众,引导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把建榜融入师生生活细节,融入青少年思想教育,融入各校的文化建设。通过善行义举榜,把每个人内心深处崇德向善的道德意愿激发出来,形成强大的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德生态”。
请我校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有关材料,可以自我推荐,更可以推荐其他老师,发掘美丽,树立典型。奔牛实小每个年级组至少上交一份,五兴小学共上交两份,传至“材料收缴——善行义举榜材料”。截止日期11月15日。
发展中心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