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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课程中心

 

关于做好常州市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体卫艺处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常高校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发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及数据上报及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可利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统一进行测试,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测试工作。  
三、测试指标与权重
测试指标与权重见附件“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指标与权重”。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项目的测试,可以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四、测试方法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出版)中有关要求进行测。
五、数据上报  
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务必于2015年10月18日前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域名已经过期})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教育部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66165330。
具体上报工作可咨询常州市数据管理负责人: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袁建东老师。  
六、数据核查
1.各辖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校上报数据审核工作。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可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局可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区域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各校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将抽查复核情况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教育部将于2015年11月1日至30日期间,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公示反馈。
七、结果公布
1.各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公示所辖中小学测试结果,市教育局要公示全市学生测试结果,及小学、初一、高三学生体质抽测排名。
3.依据教育部对我省随机抽查、复核反馈结果,结合各辖市、区、各高校测试数据上报、核查情况,市教育局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组织管理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将《标准》测试作为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来源,作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将测试与体育课教学结合起来,与阳光体育运动结合起来,与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结合起来,与“体育、艺术2+1活动结合起来,与学生体检结合起来,激励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学生的体质健康。
2.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在认真开展体育活动、全面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测试数据的整理、录入和上传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标准》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确保上报率达100%。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标准》测试工作时,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准备,确保学生安全。
4.各辖市、区教育局要全面部署本地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本地学校测试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5.各辖市、区在开展《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前,应及时组织专业培训,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使他们熟悉《标准》的内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使《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6.各辖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
7.各辖市、区教育局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数据上报前,应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核查数据库中本地应测试学校情况,并于9月20日之前市管理员袁建东联系,将不在测试范围的学校名单等从数据库中删除,使数据库中的学校名单与各地法定统计的情况一致。
2.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2015年《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部署推进、测试人员培训、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等,于9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学校体育三个办法要求逐项填写并逐级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表3),填报的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2016年1月5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华汉林,电话:85681360,邮箱:848805268@{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列表:
(2014年修订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doc
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上报的几点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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