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9 14:59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乡村教师业务素养,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形成一支本土化的乡村学校骨干队伍,“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各市、县建设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按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组织我区教师申报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站有关情况
本次全市共设4个市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和6个县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其中在我区设立1个县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市级培育站在武进、新北、钟楼和天宁4个区的乡村教师中选拔学员,在我区设立的县级培育站只在我区乡村教师中选拔学员。市级培育站和我区县级培育站设立情况和学员选拔安排如下:
级别 |
学段学科 |
主持人 |
学员人数 |
全市向导师组推荐学员名额 |
新北区向导师组推荐学员名额 |
市级 |
幼儿园 |
冯雅静 |
25 |
40 |
11 |
小学语文 |
薛辉 |
25 |
40 |
11 |
|
小学数学 |
潘小福 |
25 |
40 |
11 |
|
初中数学 |
潘建明 |
25 |
40 |
11 |
|
区级 |
小学语文 |
蒋丽清 |
30 |
|
30 |
本次培育站运行周期为1年(2016年4月-2017年4月)。运行期间学员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30天,其中暑假每月不少于2天,平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天。一年中,培育站需接受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学员需参加论文评选和上课评比等考核活动。
二、 学员选拔范围
所有学员均从乡村教师中推荐选拔。乡村教师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我区是除三井、河海两街道所在地学校之外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 学员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培育站相适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培育站运行期间能服从安排,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和研修活动,无中途离岗休假安排。
2、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研修能力。近五年来,开设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获区评优课二等奖以上,在正规刊物发表过文章或获区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二等奖以上。
3、申报市级培育站学员的教师一般需具备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申报区级培育站学员的教师一般需具备校骨干教师专业称号。
四、 学员选拔程序
教师自主申报、学校认定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导师组遴选、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学员申报资料及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申报表(市级培育站需要报送)(纸质稿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汇总表(电子版)
2、报送要求:
以校为单位于2015年3月22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报局组织人事处张老师,电子版发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5177992 。
附件:
1、乡村骨干教师市级培育站学员申报表
2、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学员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3月19日
附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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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2.___________________.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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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乡村骨干教师市级培育站学员申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