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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教师中心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资源的凝聚、辐射、指导作用,推动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创建了三批优秀教师培育室。各领衔人坚持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专业引领,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有效地促进了青年教师的成长,为推进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与提升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根据《关于印发〈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新社人〔20104号)精神,参照市教育局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换届评选工作方法,现决定开展第四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第四批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初定16名左右。已经被评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市、区两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主持人和导师的不再申报。具体学段学科根据评选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二、评选原则

1.德才兼备。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注重选拔师德高尚、富有理想、充满教育激情和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教师。

2. 分类评价。凡具有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者均可申报。初次申报者,着重评价其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培育室工作方案;已成为前三批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的重新申报者,着重评价其原来所带培育室的成果和新的培育室工作方案。

3.注重实效。着重评价申报者制订的培育室工作方案在课题研究、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4.适当兼顾。均衡分布各学段、学科,重点考虑主要学段、学科,兼顾其他学段、学科和区域。

三、领衔人申报条件

学科领衔人须具备条件12345789,班主任领衔人须具备条件125678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反映。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常州市骨干教师及以上专业称号的在职优秀教师;(2)区前三批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主持过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于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6.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工作经验,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目前仍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有较强的德育研究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多篇有关班主任或德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公开发表。

7.培育室工作方案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措施扎实有效,招聘培育室成员思路成熟,对拟招聘的培育室成员的分工、专业发展程度有初步的规划和举措,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考虑周到,培育室规章制度明确合理。

8.选定的研究课题具体明确,具有研究价值和一定的科学性、独创性、可行性。研究价值体现在选题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能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同时符合教育科学本身的要求,有学术价值。科学性表现在选题充分占有相关资料,有事实(实践经验)和教育科学基本原理作依据。独创性表现在对选题的独到见解、对研究方法和呈现结果的个性化设计。可行性表现在具备研究条件和时机,研究者本人具备从事课题研究的知识、能力、基础、经验、专长,具备与课题相关的资料、设备等客观条件,研究时机成熟。课题研究的内容详细,方法恰当,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明确。

9.身心健康,年龄适中。

四、名称命名

优秀教师培育室的命名为:新北区       (学段)       (学科)优秀教师培育室;

优秀班主任培育室命名为:新北区      (学段)优秀班主任培育室。

五、评选程序

(一)初次申报者评选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新北区优秀教师(班主任)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三份,附《新北区          优秀教师(班主任)培育室工作方案》一式三份,并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一、二),将上述材料交学校审核。

2.推荐:领衔人申报者所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申报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教师培训中心。

3.评选: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审核公布: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评选情况后,确定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并公布。

(二)重新申报者评选程序

1.申报:填写《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见附件三、四)一式三份,附《新北区       优秀教师培育室工作方案》(见附件五、六)一式三份。

2. 审核公布: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专家审核前三批领衔人的考核结果,确定继续担任领衔人的人选。

六、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均于2016615日前报送区教师培训中心,同时将培育室工作方案电子稿发送至xbspzx@{域名已经过期}.

月下旬,区教育文体局完成评选工作,公布新一届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名单并招聘培育室成员。

7月初,公布优秀教师培育室成员名单。

七、经费使用

优秀教师培育室经费由工作经费及领衔人个人津贴两部分组成。领衔人工作津贴为每年3000元,由区教育文体局核发。工作室经费按每人每年1000元划入领衔人所在单位,专款专用,由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八、其他

各校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培育室培养教育教学人才的工作机制,指定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推荐、选拔出高水平领衔人和有培养前途的成员。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6527

 

附件:

    一、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

    二、新北区优秀班主任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

    三、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

    四、新北区优秀班主任培育室领衔人申报表

    五、新北区           优秀教师培育室工作方案

    六、新北区           优秀班主任培育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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