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食品安全伴我行”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行政组

  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推进基层安全文化建设,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在10月至11月期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征文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积极推进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全面建设平安和谐新北,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为题目的征文比赛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为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二、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参加对象:新北区广大社会群众、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原则上每人上报作品不超过2个。单位统一组织的,上报作品可由各部门联络员、各镇街道食品干事汇总后统一上报。也可以个人直接上报。

  3、评比要求: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统一进行评比。

  4、作品使用:新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网址http://scjg.cznd.gov.cn/)统一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作品将统一汇总成册,并在《新北区食品安全简报》和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刊登。应征稿件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和主办方共同拥有,主办方对应征稿件拥有处置权。

  三、征文内容

  1、活动主题要求:围绕“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主题,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一件事,一点体会,一些经验教训;谈自己对践行“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体验,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或就某些食品安全社会现象发表评论;或者也可以“食品安全伴我行”为主题进行创作。

  2、文章体裁不限,要求观点鲜明,语言流畅,内容充实,贴切实际,字数在500—3000字以内。将广大群众关心食品安全,科学消费和安全消费的良好面貌进行反映。将基层干部努力尽职、不辞辛劳的工作精神进行体现。征文谢绝网络转载。

  四、联系方式

  参赛者请于10月25日前将稿件电子稿交给服务中心韦国老师,稿件必须注明作者、单位、职业、联系方式。学校汇总后上报。

  五、评奖方式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获奖名单由专家评委评定。

  此次征文全区设一等奖5名,奖金每名8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每名6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每名300元。

  六、注意事项

  1、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征文比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办法,使每位干部都了解活动的相关内容。

  2、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活动的组织、督促工作,要将组织参加活动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发动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与。

  3、本次活动所有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58号 电话:0519-83211439 83211214 83217635 邮箱:czbnsyxx@163.com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1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