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
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知
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师队伍,特评比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是所有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任现职以来,已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模范”称号的教师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贯彻党的方针,拥护党的路线、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善于学习反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
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
1、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教师如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不得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
2、发生较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4、学生测评满意率低于90%。
(三)以下几种对象可优先考虑:
1、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如见义勇为、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等)。
2、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承担对外公开课、班队观摩活动和课题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区级以上活动中获奖、发表或交流。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色者。
4、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在校内获一致好评,学科成绩名列前茅或得到明显提高。
三、评比奖励办法:
1、个人对照条件自由申报,并下载申报表填写(A4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6月30日之前把相关材料交到教师中心)
2、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
3、校长室、教师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4、在当年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2016——2017学年度
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优秀师徒”评选通知
为了积极实施“青蓝工程”,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树立“师徒结对”活动的先进典型,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师徒”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9月以来签订协议进行师徒结对的所有老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徒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师徒积极参加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师徒双方对照协议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录。
4、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被指导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取得明显进步。执教年级组以上公开课获好评。
5、在指导教师的引领下,被指导教师的班级常规管理、指导学生等方面有成效。所带班级获校绿色中队或校竞赛获集体奖;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获奖。
6、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被指导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了提升,反思有成效。被指导教师在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评比中获奖或在刊物、教育网站上发表。
三、材料要求:
1、师徒结对活动手册
2、师徒两人签定协议以来的听课记录本。(原件)
师傅要按照一节好课的评价标准认真评课,做好评课记录,写出指导意见。徒弟也要认真听课,学习师傅经验,并写好听课评议。
3、反映师徒双方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材料
(1)被指导教师组级以上公开课教案一份。(教案后附教学反思)
(2)被指导教师班级管理、指导学生方面材料。(打印稿或复印件,红笔划出与自己有关内容。)
(3)被指导教师论文、教育随笔获奖或发表的荣誉证书、刊物。(复印件)
(4)其它反映师徒结对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
1、根据材料要求,依次整理有关材料装入材料袋后上交。(应为签订定协议后的材料)
2、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以上条件对所有师徒进行考核评比,依据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表现突出的“优秀师徒”。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并于教师节表彰。
五、评选时间:
1、材料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师中心。
奔牛实验小学教师中心
奔牛镇小教工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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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牛实小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