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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点击:   来源:   作者:姜彩美

关于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及有关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快递收件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相关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防止各类危险物品通过快递方式进入校园。

二、学校保安员、门卫接受快递不得影响正常履行职责。

三、快递物品应当在指定区域、相对隔离存放、拆包。

四、快递物品未拆开包装的,不得带入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带入学生集中活动场所。

五、师生网购物品后,必须到门卫登记。事先不登记的、来历不明的快递物品,保安员及其他人员不得代为接受。

六、原则上,不同意物流企业在学校建立收件站。若经学校同意建立收件站的,要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地点,且物流企业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指定专人投送快递物品。

七、其他外来人员给师生送物品的,要登记来人身份或请接收物品的师生当场接受。

八、发现涉爆涉危、易制毒物品及其他可能造成师生伤害的物品通过快递投送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

九、要在指定接受、拆开快递物品的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

十、学校要广泛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将危险快递物品拒绝于校门之外。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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