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首次出版于1907年。
该作品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有事外出,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对方用妖法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
在该书中,作者用新颖、灵活的手法,幽默而生动的笔调为孩子们描绘了瑞典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并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该书自第一次出版到拉格洛夫去世,总共发行了三百五十万册,此后,每隔几年又再版一次,是瑞典文学作品中发行量最大的作品之一。此书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
内容简介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精灵,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英译莫顿)的脖子上,和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大雁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大雁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该作品不仅给读者讲述了一个顽童骑鹅旅行的故事,还告诉读者相关地理概况、风土人情以及历史知识等。
创作背景
1887年,一位名叫达林的师范学院院长请长期担任地理、历史教师的塞尔玛,写作一本以小学儿童为对象的通俗读物,向瑞典儿童介绍历史和地理。她创作时,心中有一个明确的意图:“为了教育瑞典儿童热爱自己的祖国。”从教育学观点出发,她认为“只有孩子们了解自己的国家,熟悉祖国的历史,才能使他们真正热爱和尊重自己的祖国”。这部长篇童话事实上是被当作教科书的变异品种出版的。
作者为了写好这部作品,历时几年访遍瑞典大江南北,认真搜集境内各种动、植物的详细资料,细心观察飞鸟走禽的生活习性和规律,并且在收集资料的途中也不忘对当地风俗、民间传说等故事的搜集,这样就极大的丰富了作品的真实性。作者很多作品都是以家乡为故事背景,构想这部童话作品也是她从一次散步经历中找到的灵感:一次在花园散步时,作者被急声传来的“救命”惊呆,一个小男孩正在奋力抵挡朝他猛啄过来的猫头鹰。而这一幕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后来这个画面就是她童话中小主人公尼尔斯经常欺负家里鸡鸭猫狗遭到动物反击的场景。
作者简介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Ottilia Lovisa Lagerlof,1858年11月20日—1940年3月16日),瑞典19世纪末新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她不仅是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还是唯一一位凭借一部长篇童话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因为拉格洛夫的成就,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学会会员。
作品影响
这部童话出版以后,被指定为全瑞典学童的必读课外读物,并译成50多种文字流传世界。由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和广泛流传,许多喜爱这部作品的读者甚至从丹麦、挪威和德国来看望作者拉格洛夫。瑞典文学院将190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授给了她。